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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物說明
1.退換貨原則: (1)退〈換〉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、附件、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加購品、贈品、抽獎券等之完整性)不得有刮傷、髒污。 (2)退換貨商品需包裝妥當,切勿直接於商品原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 (3)不可退換貨的商品: *超過7天猶豫期退換貨時效。 *商品曾被使用(例如包裝膠紙或盒被撕去)。 *商品並未保持完好包裝、已受破壞、損毀或不完整。 *襪子拆封試套無法退換。 (4)不屬於瑕疵範圍說明: *針織商品(手套、毛襪、圍脖等)尺寸誤差距正負3cm內皆為正常;圍巾尺寸誤差距正負5~10cm內皆為正常。 *針織商品須預留線頭,故留有些許線頭是無法避免的。 *極小污點(2mm範圍內)。 *商品均實品拍攝,因每台電腦螢幕設定造成之色差。 (5)退款金額: *退款只退商品金額,您訂購時支付的運費,因已運送完成故無法退款。退款金額以您支付的實際金額為準。 *若消費者採用 ATM 轉帳,客服人員會與您聯繫取得退款帳號,將您繳付的「商品金額扣除15元匯款手續費」後進行退款。 *使用線上刷卡付款,退貨商品收回並經客服專員確認數量與狀況後,進行線上刷退;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而有所不同。若提出申請時,已超過可刷退作業時間,客服專員則會請消費者另提供匯款帳戶,以便後續退款。 *若購買時採其他方式付款,則請提供訂購人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,退款時,退款金額將會扣除15元匯款手續費。 2.退換貨方式: (1)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、破損或缺件,需要辦理換貨、補件,請於到貨後7天內撥打客服專線07-3320530#15,將由袋寶觀光工場商品區為您協助,盡速為您辦理相關換貨作業處理。 (2)不良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(來回運費、包裝費用等)。 (3)為避免惡意退貨,如商品非瑕疵問題,請自行負擔寄回之運費。 |